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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租车模式:体系不全 风险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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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6阅读:0 编辑:竹清风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产业渗透,给了P2P网贷模式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会,不过,有机遇的同时也伴随风险。近日,有报道称2015P2P平台跑路数量为历年最高,而仅12月单月,问题平台达到了106家,全国问题平台数累计突破1300家。

互联网金融的P2P模式,和汽车租赁的P2P有什么关系?2014年互联网金融的P2P模式红极一时,而这一概念很快被汽车租赁公司学习借鉴,于是利用互联网,让汽车出行有了新的模式:P2P租车。P2P租车实质为个人对个人的租车形式,租车公司通过提供网络平台,由借车方提出用车需求,个人车主提供车辆,平台撮合成交。

互联网金融的P2P网贷模式存在高风险,而在租车领域的P2P创新同意如此!前不久,国内首例车主状告P2P租车平台的案件一审宣判:对于车主丢失的车辆,某驾租车平台不承担赔车责任,仅承担出租期间内的租金。

案例回顾:

闫姓车主将车辆通过某驾租车出租,希望赚取车辆空闲时间的外租价值,王某以平均日租金300元、节假日租金每天500元的价格将车辆租走。目前导致车至今未归还。

闫姓车主后续报案,确认王某以租车为由,将车转售。此后闫提出要求某驾租车平台,赔偿经济损失28万余元,并赔偿租车费损失。

法院判决,某驾租车赔偿原告闫女士半年的租车费用6.5万元,对于要求赔偿车辆损失的诉讼请求,驳回。

据悉,某驾租车平台在与用户协议中,明确车辆失窃、故障,车辆或车辆的部分零件被出售出租、抵押、典当或设置其它第三者权力,平台都不承担责任。

法院表示,由于某驾在单方面制定的格式合同中免除了自己的各项责任,但并未对事主作出预警,注意风险管控,以及未做好征信审查工作,调查租车用户的刑事案件背景和信用水平,要赔车主4月以来的租车损失费用。

P2P租车风控体系不全

作为P2P网贷,近日政策方面已经开始介入,给P2P网贷划定了多条红线,防范了部分风险。

P2P租车,目前整体行业没有形成规模,其风控也仅限平台自行把握。目前主要为两部分:承租人方面,平台给予审核资质,核实承租人身份真实性;出租人方面,平台提供保险、车辆跟踪等。

而在本次案件中,法律解释是,承租人是将车到手里,挪作它用,属于诈骗。与平台提供的盗车险不同,保险公司也不理赔。

就实际案例判决而言,P2P租车将丢车风险全部算车主负担,可见其存在的高风险性。

P2P租车平台的定位是信息提供商,交易撮合平台,而非传统租车那样的服务机构。此案判决一出,P2P租车模式仍需完善风控,否则后续难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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