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自渝北区交巡警消息:车主擅自改变车身颜色,民警以为这是一辆套牌违法车,费尽周折追查,终于查清真相,依法给予了处罚。
5月15日上午,保税港区大队民警在观月大道车辆进行“内畅外联”交通秩序整治。在录入一辆牌照为渝D6U***的轻型厢式货车时,民警发现该牌照的车,在系统中该车的颜色为白色,而违法车却为深黄色。
疑似套牌!民警赶紧去违法停车的地点查看该车,可该车已驶离现场。民警立即与该车牌的车主联系,询问他的车现在何处,希望来大队配合调查一下。车主杨某支支吾吾,犹犹豫豫,隔了很久才吞吞吐吐地说,他人和车都在外地,都不能回来。民警更加怀疑这辆黄色的货车是一辆套牌车,决定一定要查获该车,还车主一个公道。
经调查,民警发现该黄色货车经常出没在保税港区的宏碁大道附近。于是,民警们在巡逻、在整治交通时,处处留意,重点查找该车。5月18日上午11时许,民警发现这辆黄色的轻型厢式货车出现在宏碁大道上。
经仔细检查了该车的行驶证、发动机大架号等,出乎意外地发现,这辆黄车的所有号码与系统登记的都准确无疑。
经查,驾驶员杨某,沙坪坝人,他是该车的车主。该车于2017年3月份购买,之前一直在搞零担运输。5月1日,杨某觉得自己搞零散运输挣钱不稳定,便将车加入一家物流公司。而物流公司要求车辆改成统一的颜色和喷涂上相同的标志。他不假思索地答应了。为了能迅速地投入使用,他当天就开去修车厂,擅自将白色车身改为了黄色车身。之后也没有去车管所办理变更登记。而5月15日,民警打电话给他时,他害怕民警对其变更车身颜色进行处罚,就闪烁其词,故意说人车在外地。他没想到,渝北交巡警会这样大费周章地巡查该车,还要替他“讨还被套牌的公道”。
因为构成“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杨某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民警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对其做出了罚款500元的处罚。
交巡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改变车身颜色,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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