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超速驾驶、疲劳驾驶、未保持安全车距、拒绝安全带是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常见原因,此外,停车不守法、开车打电话和低估天气因素成为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重要诱因。很多交通事故都是由驾驶人员的一些"陋习"引发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多年来一直高居世界第一位。据统计,2005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50254起,造成98738人死亡。

高速公路追尾事故大多是因为驾车者的注意力不集中,容易分散。一但遇到紧急情况,就来不及采取措施避让了。还有的就是一旦遇到恶劣天气,能见度低,车速快,也极容易发生事故..很多人开车的时候多少都容易分心,甚至边开车边玩手机或打电话,更有甚者不时照照镜子、补补妆,这样后果可想而知。

前一段时间在某高速上就发生了一起因驾驶人大意分心导致的事故。美女司机在行驶途中在玩抢红包,没有注意前方,而和前方车辆撞在一起,导致一死一伤,现场状况十分惨烈。交警赶到现场,死者手上还拿着手机,真的是车祸猛如虎,正是在最美的年华,却天人两隔。

此次交通事故是由后车的过错行为造成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因此,后车司机对此次事故负有全部责任。
当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车主必须要在第一时间内亮起车辆的危险警告灯,并在车后面设置危险警告标识牌。这样做的好处就是防止有后面的车进行追尾的碰撞,从而保障车内的人员以及车辆自身的安全。除了设立了警示标识以后,还要对事故的现场进行拍照取证,这是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论的事故证据,在移动车辆之前进行拍照的方法主要是为了避免车主不认问题出现。再填写相应的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这样就可以到定损机构进行车辆定损,从而完成相应的维修与检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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