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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车轻微刮擦 轿车车主一脚将电动车主踹成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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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0阅读:62 编辑:zhuqingfeng

9月20日讯  一轿车与电动车发生轻微刮擦引发争执,轿车车主张某一脚将电动车车主踹成重伤。近日,张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金坛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六个月。

今年3月21日晚8点多,金坛人宋某骑电动车回家,经过峨眉菜场时,迎面驶来一辆小轿车。两车相遇时,轿车左侧反光镜与电动车车把手发生轻 微刮擦。轿车车主张某随即下车与宋某理论,宋某表示报警,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两人很快争执起来,张某一气之下踢倒了宋某的电动车,宋某随即冲了上去, 双方在互相推搡中,张某一脚踹向宋某腹部,致宋某腹部闭合性外伤、膀胱破裂等。经鉴定,宋某所受之伤为重伤二级。

金坛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张某家属积极赔偿了宋某经济损失共计10余万元,得到被害人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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