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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钱后不想要车,钱还能讨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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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2阅读:267 编辑:zhuqingfeng

过年的时候开上一辆新车,是很多人的新年愿望。不少人为了能及时拿到车,提前到4S店交了钱。

  然而,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有些人交了钱后反悔了,不想买车了。购车者反悔,4S店能爽快退钱吗?答案基本是否定的。但很多情况下,通过维权,购车者可以要回预付款,而关键就在于双方签订的合同是怎么写的。

  

  想退钱有点难

  去年9月,吴先生在嘉兴昌盛南路一家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订了一辆轿车,预付了2000元。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吴先生不想买车了。车不要没关系,4S店也不会追着吴先生不放,关键是他想要拿回2000元钱,结果问题出来了。

  讨要未果后,吴先生很恼火,就拨打市长热线12345投诉。在相关部门的交涉下,4S店将钱退还给吴先生。“钱退了,全部退的。退了就算了,我不想再多说。”吴先生说。

  记者从相关渠道得知,吴先生与这家4S店签订合同时,上面注明的是“订金”。4S店不愿意退钱给他,就找出种种理由来搪塞。后来相关部门介入,4S店觉得自己理亏,就退了钱,但附加一个条件:不能将此事说出去。

  市民章先生的情况与吴先生类似,车展后没多久,他就在一家卖德系车的4S店付了2000元,合同上注明的也是“订金”,而不是“定金”。

  后来章先生看中了其他品牌的车子,不再喜欢德系车。这家4S店也是一样:不要车可以,但2000元钱不退。后来章先生向相关部门投诉,4S店退还了1600元。章先生表示不再追究此事。 

  

  “订金”可以讨回

  一般来说,市民在选好车型后,往往都会先交一笔钱给4S店表示购买的诚意,这笔钱称作“定金”或“订金”。

  “这两个词虽然同音,但是意思不同。一字之差,会产生不同的效果和法律责任。”南湖晚报汽车顾问团成员、浙江天程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丁远桂说。

  丁远桂说,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款项。定金属于担保的性质,主要是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所以具有一定罚则。

  如果购车者在4S店签订的是“定金”,若自己反悔了,之前支付的定金将全部“打水漂”,无权要求返还;如果车商出现车辆质量问题、逾期交车、提车加价等违约情况,购车者可要求双倍返还定金,这对双方都具有一定约束力。

  “订金”的法律概念和预付款类似,没有担保功能。支付订金的购车者反悔可请求返还订金,车商违约应无条件返还订金,不具有罚则。

  通俗来说,“订”是言字旁,是说出来的,空口无凭,可以反悔要求返还;“定”是定下来的,要不回来。

  

  写之前要想清楚哦

  一般来说,对于紧俏车型或钟爱车型,合同上写“定金”的话会有一定保障。如果车主对购车拿不定主意,处于观望阶段,可能随时反悔,写“订金”是不错的选择。

  丁远桂说,购车者交付订金后反悔,4S店一般应返还订金,但有时4S店会以种种理由设置障碍,把订金当做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这时还要看双方具体的约定或购车者的违约是否给车商造成损失来决定。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出现哪些情况4S店可扣除部分订金充当违约金或赔偿金则依约定,没有约定,4S店应无条件返还。所以,购车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推敲合同条款,做到心中有数,仅仅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还不够,以免被商家钻了法律的空子,造成日后维权无门。

  记者发现,现在很多人买车时,拿到的合同与收据会出现“订金”、“定金”不一致的问题。对此,丁远桂指出,签订合同前,交付的钱款究竟是“订金”还是“定金”,应以最后签订的合同为准。先后出现两种表述、收据上又未对此写明的,应作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4S店)的解释,即为“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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