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车

电动车被转弯的轿车撞了,对方拒绝赔偿,怎么办?

收藏
2017-02-21阅读:235 编辑:zhuqingfeng

  在生活中有很多交通事故很难判断其中责任方,然而事故责任的判断能够直接影响一个人甚至一家人的未来。在此我们来看一则事故以及其最终的判断认定,给各位老司机提个醒。

  事件回顾

  我妈妈在雪天骑电动车去上班,被突然拐进小区门口的小轿车给撞了。因为没有非机动车道所以我妈妈走的是机动车道的路侧右边,再靠右是人行道。

  现在妈妈在医院住院,全身多部位损伤,尾骨骨裂,每天医药费上千。肇事者以电动车40kg,属于机动车,而我妈妈没有办理驾照,车无牌照为由拒接赔偿。

  现在市面上电动车越来越多,不超过40kg的没有几辆。而且大部分都没有理牌照,也没有法人要求理牌照。出事之前也不知道需要办理证件。

  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难道就因为没有牌照我就必需自己负责吗

  现在事故责任认定书还没有出来,自己垫的医药费

  我是题主,补充一下描述。妈妈靠右行的那条车道是一条双向车道,轿车是向右拐入人行道的小区的入口。

  已经和轿车车主沟通,目前对方并没有进行任何赔偿,说等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之后会有保险公司来处理。

  我因为不太懂交通规则和法律又常年潜水所以来问的问题,因为对方态度强硬,当时真的有点担心。没想到各位大神能帮我解答,谢谢各位!

  再补充:自己的常识是电动车不需要牌照的。并且电动车超过40kg就算机动车这个标准我想很多人应该也不是很清楚。妈妈出事后看见街上80%目测超过40kg的电动车上都没有牌照(可能是因为我们四线城市管理不严格吧,更别说特大一十字路口没有红绿灯每次过马路都胆战心惊)

  观点一

  无牌驾驶不影响本次事故责任划分

  作者:龙吟

  来源:知乎

  交通事故任划分是看直接因果关系的,和事故没有直接关系的对责任划分的影响很小!

  交通事故任划分是看直接因果关系的,和事故没有直接关系的对责任划分的影响很小!交通事故任划分是看直接因果关系的,和事故没有直接关系的对责任划分的影响很小!

  就是说对方以你们是机动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的理由来推卸责任,根本不成立。先不说各地交警对能不能把电动车认定为机动车争议很大,就算你们是机动车,无牌无照可以拘留罚款,在事故责任的划分中,最多起个减轻对方责任的作用。

  按照你的描述,该路段应该是一条双向两车道的窄路,必须车非混行的,机动车应当做到中间靠右行驶,非机动车靠右贴边行驶。改变行驶方向的车辆,应当先观察有没有其它车辆通行,再做出转弯动作,也就是常说的“转弯让直行”。这种情况下,应该是对方车辆负主要以上责任。

  至于事故的后续处理,对方不垫付医药费是合法的,他可以等到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按照责任认定再赔付。如果是全险,除了交通费误工费之类按照责任划分来赔,如果只有交强险,保险赔付部分不会超过10000,多出的可能要向对方索要甚至起诉。

  观点二

  无证驾驶是事故判断关键

  还是请你看下《实施条例》。

  另外说“无证驾驶不是责任认定依据”,我很无语。

  无证驾驶是不是违法行为,交警认定责任的目的是什么?调整法律行为主体关系,维护法律权威。

  没时间看条例也就算了,说无证驾驶不是责任认定依据,说明缺乏最基本的法律素养。

  超速影不影响责任判定?刹车灯不亮影不影响责任判定?压线影不影响责任判定?

  那再问一次:无证驾驶影不影响责任判定?

  观点三

  车型定义是关键,无证驾驶是主因

  作者:獬豸

  来源:知乎

  原来只要自己无知就可以对抗法律了呀

  首先,什么动力并不重要,重要的你是一辆

  摩托摩托摩托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对于轻便摩托车的定义: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公里/小时,且若使用内燃机,排量不大于50毫升的两轮或三轮车辆,但不包括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的电驱动两轮车辆,都属于轻便摩托车。

  另外呢,无证驾驶没有任何手续的机动车没有被交警追究责任其实你已经应该心怀感激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具体到你案,由于你妈妈在复杂路况下(雪天)占用机动车道,无照驾驶本身具有一定的违章性。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9条第1款之规定: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所以我觉得这个问题真的没什么好争议的╮(╯_╰)╭

  交警观点一

  作者:丢丢菜 戴大盖帽的马路吸尘器

  来源:知乎

  题主,你对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没有描述清楚,这会影响大家的判断。

  不过,根据你说的情况,推断事故的发生过程应该为,你妈妈骑电动车在机非混合道路上靠右边直线行驶,行驶至某小区门前时被左侧右转的机动车刮碰,导致摔倒受伤。像这种情况,应该是机动车转弯的责任,车辆在转弯或变道时应减速慢行,观察路面,确保安全,避让直行的车辆和行人

  你可以去事故发生的现场看一下,正常情况下,机非混合道路会在道路的最右侧用白实线画出宽度约为1.5~2米的车道,白线向右到路边为非机动车道(至少在我们这个城市是这样的)或者有的非机动车道是和人行道在一起的,区分为,人行道为人行道板铺设,非机动车道为柏油路面,人行道在非机动车道的右侧。

  关于电动车车辆属性的定义,各省管理方式不一样,但是大的交通法的定义是整车质量40公斤以内,最大时速20公里以内,超出这个标准的电动车划为轻便摩托车范围,属于机动车但是,从程序上来说,需要对你的车辆做鉴定才可以认定为机动车,才可以按照机动车来进行处理。必须委托专业的鉴定公司做技术鉴定,出具鉴定书。退一步说,即使鉴定完毕你妈妈所驾驶的为轻便摩托车,那么也只是无牌无证上道路行驶,属于交通安全隐患,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不应是造成事故的主因!可以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下达的同时由交警进行处罚,按交通法规定,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上道路行驶,两项违法行为共计处于五百元罚款

  关于医药费垫付

  关于责任的认定,你应该去交警队找负责处理你这起事故的值班民警咨询。你这边受伤的医药费,双方都可以垫付,并没有硬性法律规定必须由哪一方去垫付,你们自己垫付的费用自己收好相关票据,和主治医生做好沟通,非医保范围内的药尽量少用,因为机动车方保险公司会不赔付医保范围外的药费。如果牵涉到要动手术,医药费需要过万元,那么可以和对方沟通,要求机动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垫付一部分费用,具体金额不同的地区不同的保险公司也许会不同。我们这边一般是可以由保险公司先行垫付一万元医药费。正常情况下,机动车方只要有一点责任,那么你这边受伤的人的医药费就可以由机动车的保险公司来承担的,只有超出保险赔付范围了才需要你们双方来承担。

  交警队出具事故认定书后,双方根据责任划分各自承担事故双方的损失,如有一方拒绝履行赔偿义务,那么另一方可去区一级人民法院民庭提请民事诉讼。

  暂时只想到这么多,不知道能否帮到题主。如果不明白,我会继续补充。

  交警观点二

  作者:大大大

  来源:知乎

  1:甲在前右转,同车道在后的乙跟车过近撞,乙追尾责任大。

  2:乙在前或两车近似并排行驶,甲突然右转撞到乙,甲责任大。

  3:若鉴定乙为机动车(省内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鉴定机构),你妈确实无证驾驶了,但交通事故责任以行为对事故起的作用以及过错严重程度来确定,无证驾驶应承担事故责任,但不是全责。

  4:不交医疗费可请对方用交强险垫付,商业险预赔,但具体效果各地各保险公司不同。再不行请办案交警协调,我等苦逼交警每天就干的是这事儿,当然协调的力度也是很有限的。

  5:再不行就只有自己垫付,治疗终结评定伤残后起诉了。

  看了两位交警的回答后湿座表示了解了此类事故的判断标准,但是湿座再也不敢骑小电驴了。因为真的不直到驾驶超过40KG的电动车要考什么驾照?怎么考呢?


.....
0评 我来评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