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的开车,谁也没有碰到,却还是赔钱,这是你说冤不冤?
7月11号这天,在上海杨浦某停车场路口,一老人载孙子骑电动车摔倒,几米外的小车车主被认定无过错,却依旧赔了300块……
事故视频在网络曝光后,引起了众多网友的争议,“电动车在几米外倒地,汽车没有碰到,为何车主还要担责呢?”

(车主张先生行车记录仪视频截图)
从车主行车记录仪视频中可以看到,事发当天上午十点,车主驾车从大厦停车场出来,在停车场出口处等待栏杆升起,此时前方人行道上有两名行人经过,张先生减速刹车。

之后即将行驶到非机动车道,此时,左前侧一辆白色电动车行驶过来,轿车刹车停下。


(事发小区车库出口图片)
没想到在没有碰撞的情况下,电动车瞬间翻倒在地,骑车人摔倒,电动车后座“倒坐着”的男孩则背后着地,但两人都迅速站了起来。男孩爬起来后呜呜哭喊,还不时摸着脑后。
电动车上二人是祖孙关系,60岁的奶奶骑电动车载着10来岁的孙子,并反复声称她是看到张先生的车被吓到才摔倒的,看到孙子后脑勺摔出一个包后当场报警。
民警赶来后,发现事故轻微,人员伤情较小,先是要求双方协商处理。电动车骑车人向张先生索赔500元医药费,张先生还以200元,双方没有谈拢。事故移交到交警事故组处理,张先生的车被警方暂扣。“我当时就是想争个对错,我的车还没有进入非机动车道,也没按喇叭,也没有加速踩油门,怎么会惊吓到电动车呢?我的车又不是怪物。”张先生说。

民警解释,经过现场询问调查,电动车骑车人受到惊吓摔倒和张先生的车从停车场驶出有一定因果关系。交通事故并不一定是两车非要碰撞在一起,事故损害认定和有无“接触”无关,和双方有无因果关系有关。但电动车车后载人,车速较快,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
后经警方事故组责任认定:电动助力车负主要责任,小车车主无过错次责,可由交强险支付。双方如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提出申诉。
这个新闻刚一出,网友们就在微博上吵开了……大部分网友认为不该赔。

无独有偶,此前也有两女子骑电动车摔倒,距离数米外的轿车也要被担责的新闻。
6月20日,安徽宣城的肖先生驾车经过一丁字路口,左转前,两位骑电动车的女士在几米外突然先后摔倒。

因为怕被对方讹上自己,肖先生没敢下车去扶。只是远远地等到两名骑车女子扶起电动车后,才驾车离开。

意想不到的是,当晚8点 ,肖先生接到交警电话告知摔倒的女士已报警,肖先生涉嫌肇事逃逸。

交警查看行车记录仪视频后,判定双方承担同等责任。

完整视频如下↓
对此,网友们吵翻天!
有人支持交警的判定:
@股民朱古力:在这样的交叉路口,这个汽车的情况也属于“鬼探头”!没有注意减速观望,确认安全后再进入路口。
@没人敢认第一:我觉得交警没判错,丁字路口本来就是转弯让直行,这里应该小汽车让行电动车,虽然他让行了,但是越线已经把车停在了电瓶车前方。
但更多的网友认为小车不应该担责:
@剑齿羊:路口明显有减速带,汽车到路口已经减速,并且看到电动车后及时刹车。请问,汽车还怎么确保安全?还怎么谨慎驾驶?!
@吖jue:不对啊~旁边路过的货车,面包车比小车更近啊,咋不追究他们呢?

还有人从中总结出了经验:
@我今天失眠 : 这个视频告诉我们行车记录仪的重要性
@NAIRACI:电动车主报“肇事逃逸”,如果机动车没有记录仪,估计就说不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