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上午10点30分,南京交警一大队民警在龙蟠路邮政储蓄银行门口开展针对非机动车违法专项整治。突然,民警发现一名男子骑着电动车载着一名中年女子缓缓驶来,驾车男子在不远处看见前方交 警正在查车时,便停车让后座女子下车。民警立刻上前将其拦下,并告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机动车只能搭载一名12岁以下儿童,对于该男子载人的违法行为,民警要对其作出20元的现场处罚。
面对交警查处,男子非常配合民警执法,表示身上没带现金,便问随行女子。不想,女子表示这个钱不能交,此后在男子的一再要求下,极不情愿地掏出100元甩给男子缴纳罚款。民警接过罚款后,按正 常执法程序给男子开具处罚决定书,并准备给回找80元现金。
令人没想到的是,该女子突然冲到民警跟前,一把抢走民警手中的100元,还将民警脸部和颈部抓伤,并手持罚款连扇民警两耳光。民警立刻上前将该女子制服,女子随即大喊警察打人,引起群众围观。 随后南京交警一大队民警将女子带回大队进行处理。当天,南京交管部门对女子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案例四:男子驾车强行闯卡 撞翻交警被拘20日
8月2日晚上18点,南京交警八大队梅山中队在雄风路开展交通违法查处工作。期间,张某驾驶着一辆无牌摩托车正进入交警的视线。害怕自己无证驾驶、无牌上路被查,面对交警的让其停车靠边接受检 查的指令,张某驾驶两轮摩托车拒不停车,强行冲卡,将现场执勤警辅撞翻在地,致警辅头部受伤被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经医院诊断,警辅脑震荡已构成轻微伤。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阻碍执行职务,南京交管部门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张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对其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的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400 元、行政拘留10日处罚,最终合并执行20日行政拘留。
【交警提醒】
希望广大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南京交警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作为公民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的执法办案,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职受法律保护。对交警执法持有异议的,法律已经在处罚前的陈述申辩和后期的复议、诉讼提供了 解决渠道,保护公民合理权益不受侵害。任何人不得以无理纠缠、使用侮辱性语言、甚至肢体暴力等方式对抗民警执法,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