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遇警检查忙换驾,匆忙间,一名司机把一只鞋丢在驾驶位车门外,另一名司机干脆把两只鞋忘在了驾驶位下。最终在铁证面前,驾驶人无法抵赖,都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
无证驾车遇警 换驾自乱阵脚鞋落车外
9月22日15时30分许,高速二大队民警在沈海高速瓦房店南收费站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突然,一阵刺耳的刹车声让执勤民警警觉起来,在距离收费站50米处的高速公路匝道上,一辆皮卡车紧急停在路边,由于轮胎和地面的剧烈摩擦,汽车底部冒出一股白烟。紧接着,驾驶员和副驾驶位置上的乘客先后从车上下来,佯装查看车辆状况。随后,驾驶员走到了副驾驶的位置,打开车门坐进去,而原先坐在副驾驶位的乘客则坐到了驾驶位上。民警立即上前,控制住车辆及驾驶人,并认真检查。
当民警检查坐在副驾驶位的迟某时,迟某不仅无法出示驾驶证和身份证,而且拒不提供身份证号码。对“换驾”的行为更是百般抵赖,矢口否认。此时,细心的民警发现,皮卡车驾驶位车门外“躺”着一只布鞋。民警要求迟某下车配合调查,并看到迟某的左脚赤裸着,只有右脚穿着一只布鞋。当民警问“鞋怎么跑到驾驶位车门外面”时,迟某吞吞吐吐地说不出原因。
在民警百般教育下,迟某最终说出自己的身份证号。经民警现场查询,迟某的驾驶证处于注销状态,此时,迟某却坚称自己没开车。随后,民警调出了高速公路摄像系统拍摄的视频信息,清楚地看到迟某换驾的过程。在铁证面前,迟某无奈承认了自己换驾的违法事实。原来迟某拥有A2驾驶证,在营口开大货车时因被记满12分未接受处理,导致驾驶证超期被注销。此次出行,迟某心怀侥幸,却碰上了交警严打。
处罚结果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迟某因驾驶证注销期间驾驶机动车将被处以罚款2000元、拘留15天。
酒驾司机匆忙换驾 拖鞋忘在驾驶位下
无独有偶,9月23日一大早,甘井子交警大队夜勤中队民警便在东联路金三角匝道口开展“晨曦行动”,重点整治隔夜酒驾的违法行为。当天5时20分左右,民警发现从匝道上驶来一辆红色雪佛兰轿车,在距检查点约100米处突然停车。民警远远望见,车内一男一女正在换驾。待民警跑到该车跟前时发现,一名女子坐在驾驶位,一名男子在车内假装睡着了。民警要求女子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女子称“对象喝多了”且否认换驾行为。民警让女子把车开到匝道下面的导流带处,却发现女子开车的动作较生疏,不像是一名熟练的驾驶员。

当女子下车后,细心的民警发现驾驶位脚踏板和油门上各放着一只男款拖鞋。民警询问,“这拖鞋怎么回事?”女子忙解释,“他喝多了,我把拖鞋扔在这儿的。”民警随后将低头的男子“叫醒”,并发现此时男子光着两只脚。面对民警的询问,男子装作一副刚被叫醒,不知情的样子,但两人均矢口否认换驾了。民警通过大队指调室调取了东联路卡口监控,并截取了该车下匝道口时的照片。尽管天色较黑,但男子衣着特征较明显,黑色T恤衫前边印了两条明晃晃的“大金链”,而女子则戴着一顶鸭舌帽。从监控照片能够看出,通过东联路下匝道口时两个人都坐在前排,男子坐在驾驶位开车,女子坐在副驾驶位。面对照片,男子拒不承认换驾的事实。
当民警依法要求男子接受酒精呼气检测时,他又以自己“懂法”为由拒绝配合。直到民警呼叫蓝鲨机动队民警赶到现场增援,男子才不得不接受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13mg/100ml,已经涉嫌醉酒驾车。民警依法将其带到医院抽血检验。
处罚结果
经过血检确认为醉驾后,男司机张某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拘役1至6个月,其驾驶证也将被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
女子王某帮助张某掩盖酒驾行为,已经构成作伪证干扰执法机关办案的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王某将被移交派出所,处以500元罚款、行政拘留10日以下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