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早7时14分,市中大队纬二路中队中队长王振科在经四纬二执勤时发现一辆号牌为鲁AT26**的出租车违法变更车道,遂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靠近违法车辆时,民警发现该违法驾驶员神情紧张,眼神儿躲躲闪闪,不敢直视民警。透过半开的车窗,民警闻到一股酒气,遂勒令驾驶员熄火。违法驾驶员对民警解释:“突然听见后备箱响了,所以就抓紧想停车看看情况才变道......”,对话中,民警询问其昨天晚上是不是喝酒了?驾驶员一再否认没有喝酒。处于安全考虑,民警立即对驾驶员做了酒精呼气测试,测试值为每100ml血液中含有酒精34mg,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看到检测结果后,驾驶员交代:“昨天晚上家里给孩子过生日,多喝了点酒,都过了一夜了,因为这个早上还出来的比较晚,不至于酒驾吧?”民警告诉驾驶员,每个人的身体状况不一样,对酒精的代谢有差异,“隔夜酒”也会造成酒后驾驶。



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员陈某因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被处以100元罚款,记2分的处罚;因其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5天、吊销驾驶证、罚款5000元、5年之内不得考取驾驶证的处罚。陈某后悔不已,没想到一顿生日宴让自己丢了饭碗。
民警提醒: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杜绝酒后驾驶,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更不要忽视“隔夜酒”的危害,饮酒后切勿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