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竟然出现“乌龙”,一男子竟然将他人小货车当成朋友的车开走,结果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9月3日15时,达茂旗公安局乌克忽洞派出所接到指令,在乌克忽洞镇清水湾一村停放在路边的小货车不见了。
接到报案后,民警们立即赶往事发地展开调查,经大量走访摸排和技术侦查工作后发现,丢失的小货车是被一名叫李某军的人开走了。

据民警调查,李某军在开走小货车不久,就与路边停放的一辆越野车相撞,造成两辆机动车不同程度损坏。17时许,民警将违法行为人李某军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
民警向丢失小货车的失主了解情况,对方表示,他原本是将车停下回家搬些东西就走,所以车门没锁,车钥匙也没拔。谁想,他的家人招呼他吃饭,结果他吃完饭后,一出门发现小货车不见了,于是便急忙报警。据李某军交代,因为他家有急事,看到没有拔车钥匙的小货车,误以为是他朋友的车就开走了(李某军与该车车主不认识),之后就发生了交通事故,被警方逮个正着。
经警方询问,违法行为人李艳军对偷开他人机动车一事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李某军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佰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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