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全力确保2019年清明节期间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盘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严厉打击酒驾、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近日,在整治期间依法拘留一名被暂扣驾驶证仍开车上路的人员。

祝某某2018年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曲靖市公安机关查处,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祝某某于2019年4月2日在其驾驶证超分、暂扣期间仍然驾驶云D582**号小型普通客车从盘州市竹海镇沿册盘线(盘县-册亨)往普安县青山镇方向行驶,当日16时41分行驶至册盘线(盘县-册亨)195KM+100M处时,被盘州市公安局老厂派出所交警中队执勤民警查获。在查处过程中违法行为人祝某某竟叫同车人员陈某某顶替自己,拒不承认自己驾驶机动车一事,企图蒙混过关逃避法律的制裁。为查明事实真相,执勤民警立即进行调查取证,通过调取的监控抓拍照片等证据皆证实祝某某系云D582**号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在铁证面前,祝某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并对暂扣驾驶证期间仍驾驶云D582**号小型普通客车上路一事供认不讳。

祝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执勤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第九十条之规定,给予祝某某500元罚款并处十日行政拘留的处罚,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盘州交警提醒:
机动车驾驶证被交警部门扣留期间,驾驶证持有者不能继续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驾驶证暂扣期间即使参加完驾驶证满分学习,也要达到 6 个月之后才能驾驶机动车。广大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仅是对你自己生命安全负责,更是对他人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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