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一男子酒后驾车,嫌前车开得慢频频鸣笛催促,停车后又上前谩骂前车司机,结果招来警察后又拒不配合检查,日前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一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日前,由青岛市即墨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周大志危险驾驶案宣判,被告人周大志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一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被告人当庭认罪服判。据了解,案发当天,周大志和妻子二人开车回家看望父母,虽然明知喝酒不能开车,周大志还是没有忍住,喝了约三两白酒。他觉得回家路程不远,喝这点酒不算什么。当晚10点左右,周大志酒后开车拉着妻子回到居住的小区,进入小区后,前面有辆车是名新手女司机驾驶,开得很慢,引起周大志的不满,他不停地摁喇叭催促。等对方停车后,周大志也停下车,上前破口大骂对方司机。对方见他身上有酒气,就拨打了110报警。

警察到了后,周大志拒不配合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被带去抽血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3.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车辆。根据有关规定血液酒精含量不超过120mg/100ml,无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作不起诉处理或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周大志拒不配合执法检查,属于具有严重情节,最终将自己送上了法庭,留下了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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