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资讯>生活百态

以租代购买辆车 还款逾期被拖走

收藏 阅读:
 
编辑:zhuqingfeng 来源:华西都市报 时间:2017-02-19 09:02

  2月14日,张文毫(化名)在环球中心寻找他以租代购的汽车。

  2月14日,情人节,成都环球中心地面停车场,张文毫(化名)站在茫茫车海中,有些沮丧。几个小时以来,他拿着车钥匙不停按着开锁键,期待听见那声清脆的开锁声。“手都按麻了,车子还没找到。”
  张文毫的车,是通过“以租代购”的形式买的。因还款逾期,1月24日,他的车在老家营山县城被租赁公司委托第三方拖回成都。2月14,他到租赁公司取车上的私人物品时,隐约听说车停在环球中心。“要从上万台车中,找到自己那辆,太难了,改天再来碰碰运气。”

车主懵了 钱包驾驶证都在车上

  1月24日,车不见了后,张文毫第一反应是租赁公司干的,电话打过去,对方称“没拖你的车”。报警后,准备到派出所做笔录,租赁公司打来电话,“我们查了GPS,你的车半个小时前在成都绕城高速,因为还款逾期,我们公司委托第三方拖的。想要车,预交两个月的费用和约6000元的拖车费,共15520元。”
  张文毫有些懵了,“就算逾期,拖车前总得给我打个电话,钱包、驾驶证都在车上。”
  去年3月,张文毫从深圳到成都发展,因暂住证没办下来,买了车不能上牌。就在“友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租了一辆白色轿车,总价8.6万余元。双方约定,张文毫首付2.8万,租车期为3年。期间,张文毫每月向友成公司支付2360元,每月20日左右为还款日。
  张文毫说,实际上就是“以租代购”,这3年,车的所有权归友成公司,3年后,双方完成过户手续。去年12月,他错过了还款时间。1月6日,他将钱打给了友成公司的一位员工,让他帮忙转入公司账户。1月12日,对方将钱退回来了,称已辞职。接下来没多久,车子就被拖了。

租赁公司 委托第三方拖的车

  15日,友成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证实,张文毫的车确实已经被拖回成都。“车是总公司委托第三方拖的,我们都是按照合同办事的。”一般来说,只有在违约两个月以上,公司才会选择拖车。”
  合同中对乙方的违约总共有29项,其中一项载明:乙方拖欠租金超过15日,或拖欠租金经甲方催告后5日内仍未付款的,视为乙方经甲方催告后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违约行为。发生29项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剩余租金或立即收回租赁车辆。同时规定,甲方在收回车辆的过程中,乙方不得妨碍,并应向甲方支付取回车辆费用。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收回车辆。收回车辆后,甲方有权立即对车辆进行销售处理,车辆销售所得无论多少皆不向乙方返还。

律师说法 以租代购缺乏法律规范

  四川律盾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海宽表示,“以租代购”实质上就是融资租赁,租赁物所有权名义上仍归出租人所有。
  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租车公司在没有通知张先生就实施的拖车行为,没有违反法律或者合同的约定。如果张先生认为违约金过高请求适当减少,法院应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等作出裁决。
  刘海宽提醒,“以租代购”行业还处于发展阶段,缺乏相关法律规范。双方签订的合同也是融资租赁公司早就草拟好的,合同主要保护的是融资租赁公司的权益。消费者在签合同时应特别注意付款、违约金等条款,防止格式合同,不要糊涂买单。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手机版二维码】

相关阅读
汽车质量投诉 购车在线咨询
自主原创
本周本月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