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是太后悔了!不会拒绝别人,才把车借给他开!”,家住城口县葛城镇的康某在县公安交巡警大队门口叫苦不迭,现自己的车被交巡警大队依法扣留,自己还将面临2000元罚款的处罚。
据了解,4月6日,康某邀请朋友冉某陪自己前去茅坪车管所办理换证业务,被告知换证需体检报告,二人便准备返城去县医院体检。这时冉某提出他想试开一下车,康某知道冉某还未考取驾驶证,便不想把车借给他开,康某最终禁不起冉某软磨硬泡,将车换冉某驾驶,两人行驶至四桥路段被设卡检查的交巡警查获。
现无证驾驶的冉某被依法处行政拘留10天,罚款1500元,康某也因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面临2000元罚款的处罚。
民警提示广大车主,将车辆借给他人,一定要查看借车人的驾驶证,千万不能因为怕伤了面子等原因不查看,也不能只简单问一下而不验证。据了解,将车辆交给未取得驾驶证的人驾驶可处罚款200至2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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