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各地的严管统一行动相继开展。为进一步做好辖区道路的交通管理工作,积极有效的扩大统一行动战果,真正对心存侥幸的违法驾驶员形成震慑,烟台高速交警支队莱州大队不断调整勤务模式,认真分析研判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发生规律,在充分知己知彼的基础上准确制导。
8月19日下午,烟台高速交警支队莱州大队民警依托沙河收费站开展违法查纠。下午15时20分许,本来平静的高速公路因为一个“不速之客”的到来而热闹起来。一辆看似普通的小型轿车在经过收费站通道缴纳通行费时,与收费站工作人员发生了争执,正在执勤的民警立即上前查看。还没走到驾驶员面前,一股浓重的酒味扑面而来,民警随即加快步伐向驾驶员走去。走到驾驶员面前时,其恍惚的眼神、含糊不清的说辞告诉民警,这名驾驶员喝酒了,民警立即要求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也许是民警的突然到来让驾驶员感到了紧张,在慌张的出示了自己的驾驶证、行驶证之后,驾驶员按照民警的指示将车辆停放到指定位置,但停车之后,驾驶员却将车门紧闭,似乎想要逃避检查。随后,经验丰富的民警来到车前,在简单地敲窗示意之后,对驾驶员进行了耐心的说服教育,向驾驶员讲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危害性以及拒绝配合民警检查的严重后果。
在经过十分钟的思想斗争之后,驾驶员缓慢的从车上下来并表示愿意配合检查。看到驾驶员转变了态度,民警立即取来酒精测试仪对驾驶员进行测试,结果显示该驾驶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63mg,已经构成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经过简单地询问,驾驶员很快便承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随后,民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驾驶员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将驾驶员驾驶的车辆进行暂扣,同时通知驾驶员到莱州大队接受进一步的处理。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手机版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