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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存侥幸来酒驾 以身试法大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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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竹清风 来源:平安桐柏 时间:2019-03-14 21:03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面对酒驾严查的形势,一男子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结果落入法网。3月12日,桐柏公安交警查获一男子酒后驾驶未悬挂号牌机动车且准驾不符的多项违法行为,面对累计记36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400元的处罚,该男子连称“侥幸一杯酒换来的严厉处罚,太划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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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春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桐柏公安交警立足道路实际,结合春季事故发生特点和规律,以严查“重点违法行为”为突破口,打破部门、区域以及时间、空间等限制,在全县范围内全方位、全时段开展春季重点违法行为集中统一行动,震慑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3月12日,桐柏交警毛集中队民警在大同街纪念碑路段开展春季重点违法行为集中统一行动,20时21分许,一辆无号牌摩托车迎面驶来,民警示意该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有酒后驾车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进行检测,结果显示为4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驾驶人褚某,准驾车型C1,无摩托车准驾资格。其酒后准驾不符驾驶未悬挂号牌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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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褚某当晚在自已家的饭店吃饭间喝了一两白酒,认为喝的少,饭店偏僻,离家近,又是骑的摩托车,晚上8点多了应该不会遇到交警,就侥幸驾驶摩托车从饭店出发了,结果刚走到纪念碑路段被执勤交警查个正着。

普法专栏

桐柏公安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褚某的准驾不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机动车未悬挂号牌共三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以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合并罚款1400元,同时驾驶证累计记36分。由于其驾驶证记分超过24分,褚某面临满分学习的同时,还需要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以及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驾驶证暂扣期间和记分未清零前不得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民警对褚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褚某深刻认识到错误,并进行了现身说法悔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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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近年来始终是公安交警部门重点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各种宣传铺天盖地,专项执法行动和常态化执法密集展开,“酒后驾驶”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已经成为“共识”。为何此顽症依然难以根绝?答案很简单,有人自持驾车技术技高一畴,有人心存侥幸,有人并没有算清风险账、责任账、法律账、经济账。无论哪一种,酒驾违法的事实都无法改变,必将受到严厉惩罚。

桐柏公安交警提醒:

春暖花开,聚会饮酒的情况增多,请广大群众要不断告诫自己和亲朋好友,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对于酒驾大家千万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一定要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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