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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朋聚会莫贪杯 贵阳交警春节期间查获酒驾醉驾58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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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zhuqingfeng 来源:多彩贵州网 时间:2018-02-22 20:02

    新春佳节亲朋好友聚会,难免兴起多喝两杯,但需谨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2月22日,多彩贵州网记者从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获悉,在刚刚过去的春节长假期间,共查获酒驾醉驾58起。其中酒驾54起,醉驾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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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贵阳市交管局共查获酒驾醉驾58起。其中,酒驾54起,醉驾4起。

  从各区(市、县)的查缉情况来看,云岩区25起,南明区10起,经开区4起,乌当区3起,花溪区3起,白云区2起,观山湖区1起;开阳县5起,息烽县3起,清镇市2起。

  老公喝酒老婆开 夜间驾驶的女司机多了

  春节期间,女司机载着醉醺醺的男人回家的情况多了。

  2月14日晚9时许,西南环线南站路口,民警随机对10辆车进行了检查,3辆车车内散发出阵阵酒气,而驾车者都是未喝酒的女性,车后坐的几名男子已晕晕乎乎。

  一辆小轿车驶来。查车时,一酒后男子从副驾驶下车,不顾妻子阻拦,急忙向民警解释:“警察同志,今儿我喝酒了,专门把老婆叫来开车。”

  多名女司机表示,过年期间,老公免不了要喝酒,会开车的老婆干脆就当起了司机。

  “老司机”二进宫 民警竟是“老熟人”

  当然,也有不少“酒鬼”心存侥幸。2月18日晚9时左右,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区分局一中队和水口寺派出所在蟠桃宫联合设卡执勤。

  一辆白色轿车驶入卡点,刚靠近驾驶人,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鼻而来。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显示含有酒精,通过进一步检测结果为33.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通过查寻驾驶人提供的证件,民警发现驾驶人沈某某曾在2015年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南明交警一中队民警查处,驾驶证目前还仍处于吊销期间(吊销5年)。

  有意思的是,这位“二进宫”的老司机,遇上的民警和两年前对他进行查处的民警竟是同一人。

  民警在检查中还发现,沈某某所驾驶的白色小型两厢轿车为“套牌车”。该车原本号牌已被注销,处于无牌无证的状态。

  随后,民警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将驾驶人沈某某的车辆进行了暂扣,并通知其按期到贵阳交警南明区分局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沈某某将面临行政拘留20日、罚款51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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