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资讯>生活百态

河南汝阳:少儿胆大驾驶机动车 民警紧急出警保安全

收藏 点击:
 
编辑:竹清风 来源:法治热点关注 时间:2019-04-06 11:04

3月16日清晨,汝阳县公安局陶营派出所正在值班的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汝安路大虎岭隧道里,有辆红色轿车熄火停在里边,而车上只有两个小孩。派出所民警贾玉清立即带领辅警张明义赶到现场,到达现场后,看到了令人瞠目结舌的一幕:驾驶员竟是群众口中这个看起来只有几岁的小男孩,而副驾驶上坐着比他更小的一个小女孩,双方也都没有系上安全带。

QQ截图20190406113005.jpg

派出所民警立即将车辆推出隧道,移到安全处后了解到,男孩和女孩两人是兄妹,11岁的哥哥趁家人不在家开着自家新能源汽车带着妹妹去县城找爷爷,因为操作不熟练,车辆一路走走停停,最终在过隧道时,彻底熄火停在那里,被路人发现而报警。民警把小兄妹两个接到派出所里,经了解,孩子因父母离婚,从小跟着爷爷生活,当天因为爷爷外出干活,哥哥就带着妹妹开车出来找爷爷,然后就有了开头那一幕。听说孩子早上没吃饭,值班民警先给小孩子端来可口饭菜,并拿来饼干和饮料。在等待孩子监护人到场的时间里,民警对兄妹二人进行耐心讲解,必须年满18周岁并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才能驾驶车辆。12岁以下的儿童是连自行车还不能骑行上路的年龄,11岁更别说驾驶车辆了。小男孩听后表示之前不知道这些,现在才知道,保证以后不会再犯这样的错误。

随后民警电话联系到孩子在外地务工的父亲,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诫其儿童路上开车不仅是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更是对别人的不负责任,任由孩子们独自驾驶汽车主要的原因是家长法律和安全意识的淡薄。作为未成年人家长,应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帮助其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切实履行好监护人责任。孩子父亲听后诧异的同时惭愧反思道,自己常年在外,确实忽略了对子女的教育,这次如果不是路人及时发现,后果不堪设想。

派出所民警随后让其亲戚先将两个小孩子接回,车辆暂放派出所,等候监护人到场。

【民警提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如将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手机版二维码】

在线汽车投诉 在线购车咨询
自主原创
本周本月热点新闻
关于网站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隐私保护 免责声明
网站条款 关于我们
帮助导航
服务中心常见问题
积分兑换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手机应用
常用工具
汽车报价车型对比
品牌查询商家地图
购车工具咨询低价
联系我们
客服电话:010—52834409
微 信:自主汽车
整车广告:mail@zizhuauto.com
Copyright ©2022 zizhuaut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新儒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12048494号-2

提供国产汽车报价、国产车品牌大全、中国自主品牌汽车与国产汽车销量数据,了解更多自主品牌汽车及国产车有哪些品牌来自主汽车网。(北京博悦幕尚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京公网安备 110107020023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