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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问题解密福建新能源车推广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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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包英男 来源:第一电动 时间:2016-07-26 00:07

近日,在已公布的40个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或区域中,已有多个城市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陆续出台。福建省也不例外,由福建省经贸委和财政厅、 科技厅、发改委四部门联合上报的《福建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3-2015年)征求意见稿》也已获国家四部委同意。

福建省在2015年前将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多少辆?具体将应用到哪些车型?基础设施建设将如何开展?具体的补贴政策、财政投入有哪些?第一电动网将为您一一解答这些问题。

总体目标

福建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基本具备了三大核心要素:整车厂、动力锂电池企业、电网。目前,福建省已基本形成新能源汽车产业格局。福建省累计投入运行新能源汽车1100辆,已建成充换电站7座、充电桩381台,另有一批充换电站及充电桩正在建设中。

至2015年,福建省在海西经济区的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平潭综合实验区 “9 1”城市群累计推广应用10000辆新能源汽车,其中:公交、出租、公务、环卫、电力、邮政、物流、租赁、旅游等公共领域推广应用6950辆新能源 汽车;在私人乘用车市场推广应用3050辆新能源汽车。

推广应用计划

福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全部通过招标方式采购,择优选用省内外品牌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省外品牌的新能源产品比例不低于30%。

福建省将选取福州、厦门、泉州为推广重点,鼓励沿海等其他城市推广使用新能源公交车2700辆。推广使用省市公务车820辆,私人乘用车3050辆。

在2013年内通过示范运营形式推广150 辆纯电动出租汽车投入运营,2014-2015年结合省各地市出租汽车新增或更新,逐步推广1800辆纯电动出租汽车。

2013年在厦门等地租赁行业投放30辆纯电动乘用车,用于商业租赁,同时结合“9 1”城市群现有企事业单位通勤车报废情况,再逐步更新300辆纯电动客车。

在福州、厦门、泉州、龙岩等旅游城市的环卫系统先行推广应用新能源环卫系统用车230辆;在福建省邮政专用车 和从事省内物流(快递)业务的企业中推广纯电动或增程式新能源物流、邮政系统用车620辆;推广使用电力、电信系统专用车170辆;在福州、厦门、泉州、 龙岩、武夷山等全省重点旅游景区投放纯电动观光车130辆。

充电设施建设计划

纯电动公交车充换电设施建设。纯电动换电式公交车换电工位按照每工位服务25辆公交车计算,每个充换电站建设 4个工位;充电式纯电动公交车充电桩按照车桩比2:1的原则建设。按照以上原则测算:300辆纯电动(换电式)公交车需建设3个充换电站,120个换电站 工位;2400辆插电式混动公交车需建设1200台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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