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人们对酒驾的危害已经心知肚明,造成的悲剧也都历历在目,但是对于药驾的危害却是知之甚少,甚至有些一脸茫然。这两种行为虽有很多相似之处,但人们在社会认知,法律责任和安全意识上却有着截然不同的差异。如果途爷劝您服药之后就不要驾车,或是告诉您药驾和酒驾同样有着不小的安全隐患,那您一定会觉得途爷这是小题大做,杯弓蛇影了。但不管您相信与否,药驾的危害确实是实实在在存在的!

既然药驾的危害确实存在,那为何人们却是知之甚少呢?途爷觉得,首先这与国内交通安全教育的薄弱不无关系,仔细想想从学车那天起,到成为老司机的今天,人们一直都在谈论酒驾的危害,却很少人谈起药驾的危险,就连宣传标语也难觅关于药驾的描述。其次,因药驾导致的特大交通事故和频发性交通事故的案例并不常见,可以说远远低于其它类交通事故的曝光率。所以久而久之,药驾的危害也就渐渐的淡出了人们的视野。

药驾的危害虽已淡出人们的视野,同时还有被人们渐渐淡忘之势,但途爷可以肯定的说,药驾的隐患,并不会因为我们的遗忘而避免。
就在今年春运期间,广西南宁藤县潭东路段,一辆长途客车失控冲出路边水沟后侧翻,造成多名乘客受伤,后经过调查发现,司机患有感冒症状,因服用感冒药后注意力不集中,反应能力下降,再加之不时的犯困,最终导致车辆侧翻事故。
途爷承认,服药与事故确实不存在必然的联系,但服药后药品对人体产生的副作用我们却绝对不可忽视。

如果这还不能唤醒您对药驾的重视,那途爷就再告诉您一项统计数据,或许能对您起到一些警示的作用。
据首都医科大学的相关统计表明,在服用药物后驾车的人群中,服用大麻酚类镇痛剂的事故率达就已经高达90%,服用抗抑郁类镇静剂的事故率更是高达97%,而饮酒后驾车的事故率则为87%,无独有偶,奥地利科学家柯·瓦格涅尔在研究了9000起交通事故后查明,其中16%是因为驾驶员服用了某种药物所引起的。
这一起起血淋淋的事实,一组组冷冰冰的数字,都在告诫着我们药驾的危害不可小觑!

途爷发现,相比于酒驾或是毒驾,药驾的表现相对隐性,隐性到就连法律都没有明确的条文为人们做出规范。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明确规定: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不得驾驶机动车。但这些规定只列出了针对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规定,其它很多有可能造成驾驶隐患的药物,却成了漏网之鱼,不在之列。而且,对于药驾的行为也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和处罚条款。

但同样的问题放在欧美等发达国家,药驾的行为就得到了法律上的有效监管。在美国交警有权对涉嫌药驾的驾驶者提出血液和尿液检测的要求,确认为药驾行为后,药驾的处罚同等于酒驾。在欧洲,药品生产商也会在药盒上以不同的颜色标识,注释出该药物对驾驶产生的相关影像以及作用。但在天朝,这些事情途爷实在是难觅踪影。

说了这么多,途爷觉得对于药驾的重视,不可一蹴而就,当然想蹴也蹴不起来,这应该法律条文,交通部门,药监部门,制药企业,以及身为汽车使用者的我们,每个人,每个环节共同努力才能起到效果,这样药驾的危害才能降到最低。当然啦,这更多的应该是靠我们每个人的自觉,既然我们可以养成饮酒之后不开车的习惯,当然也可以拥有服药之后不开车的自觉。
在文章的最后,途爷在跟您科普一下,到底都有哪些药,在服用之后是不宜开车的!
感冒药:比如感冒清胶囊、维C银翘片、速效感冒胶囊、感冒清片等。
催眠药:比如安定、氯硝安定、佳静安定等。
降压药:比如心得安、利血平、硝苯地平等。
降糖药:比如达美康、优降糖、糖适平、盐酸二甲双胍、拜糖平等。
镇咳镇痛药:比如布洛芬缓释胶囊、尼美舒利胶囊、阿司匹林、以及含有可待因,吗啡,盐酸古碱等作用于中枢神经类的镇咳镇痛药。
保健品:含有天麻和人参类的保健品药物,其天麻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具有明显的镇静催眠作用。
以上所述药品并不全面,仅供参考!
途爷有话说:是人就会生病,生病就要就医,就医就难免吃药,这是人之常情,当然可以理解。途爷也说了,服药与事故并不存在着必然的联系,但俗话说的好,小心使得万年船,不要等到真的出了事再后悔莫及,小事还罢,大事就为时已晚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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