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地方政府主体责任。为强化地方政府责任意识,奖励资金对象是省级人民政府,并要求各省(区、市)应按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完善支持政策,加快出台充电设施建设方案,并报相关部委备案。
二是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为充分调动地方政府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和加快充电设施建设的积极性,中央财政明确获得奖励的地方政府应符合三个条件:新 能源汽车要具备一定数量规模并切实得到应用;地方配套政策全面,编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出台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和完善地方鼓励政策;市场 公平开放,不存在地方保护。
三是兼顾车辆推广和充电设施建设。符合奖励条件的省(市、区),中央财政将根据各地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安排充电设施奖励资金,推广量越大,奖励资金获 得的越多。这样可以有效弥补地方在充电设施建设方面投入,还将激励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兼顾了推广应用和充电设施建设两方面工作,起到 “一举两得”的政策效果;同时,按照推广数量核算地方奖励资金,数据方便获取、真实度高、管理成本相对较低、财政资金安全度较高。
四是提升奖励资金的使用效益。为突出奖励资金对充电设施的带动效果,明确要求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必须专门用于支持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升级、充换电服 务网络运营监控系统建设等相关领域,不得用于车辆购置补贴等领域,原则上不得与地方财政充电设施奖励资金交叉重叠支持等。同时明确地方政府应充分利用中央 财政奖励资金杠杆作用,调动相关各方积极性,对率先开展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升级、解决充电难题的单位给予适当奖励。
改革类政策:突出结构调整 实现绿色发展
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是2006年国务院为支持油价形成机制改革出台的,这些年对城市公交等公益性行业正常运营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这项政策的长期执行, 客观上形成了“用油多就补贴多”的恶性循环,刺激了燃油公交车快速增长,限制了新能源公交车的推广使用,制约了行业转型升级,不利于公交行业节能减排和绿 色发展,迫切需要改革。当前油价处于历史低位,政策调整对公交行业的影响比较有限,改革时机较好。考虑到成品油补助政策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特别是关系到 广大老百姓的生产生活,为稳妥实施,财政部决定从产业基础较好、条件较为成熟的城市公交领域率先开展、探索经验。
2014年下半年以来,财政部会同工信部、交通运输部研究开展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调整工作,在广泛调研和详细测算基础上,提出了“通过逐步 减少对城市公交车燃油补贴和增加对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将补贴额度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目标完成情况相挂钩,形成鼓励新能源公交车应用、限制燃油公交车增 长的机制,加快新能源公交车替代燃油公交车步伐,促进城市公交行业健康发展”的总体改革思路,并报国务院批准同意后,于2015年5月份,正式发布了《关 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有以下几方面重点内容:一是中央财政不以减少支出为目 的,着眼于进一步理顺机制。二是推动形成鼓励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限制燃油公交车增长的新机制。三是充分考虑税费改革的历史情况,实施分类调整。四是进 一步突出地方政府在公交行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五是增加对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支持政策体系。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手机版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