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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专用车市场政策法规之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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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五 来源: 自主汽车网 时间:2016-02-17 00:02

理想的专用车市场是一个开放有序协调发展的市场,在这个市场中,不仅要有合理的市场秩序,更要有基本的政策指引。随着专用车市场的发展,法规政策的指引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2015年,相关部门出台了许多与专用车有关的政策,而这些政策中不乏影响后市走向的。

1 油品升级

2015年5月7日,据发改委官网消息,发改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方案》,将以汽柴油质量升级为着力点,鼓励企业加大投资力度,加快清洁油品生产与供应,力争提前全面完成质量升级任务。

该方案主要对汽、柴油国Ⅴ标准执行范围、供应时间提出了要求。在执行范围方面,从原定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重点城市扩大到整个东部地区11个省市(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2016年1月1日起,东部地区全面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在供应时间方面,该方案将全国供应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的时间由原定2018年1月1日提前1年。2017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同时停止国内销售低于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

与此同时,该方案还增加了普通柴油升级内容,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在东部地区重点城市供应与国Ⅳ标准车用柴油相同硫含量的普通柴油;2017年7月1日,全国全面供应国Ⅳ标准普通柴油,同时停止在国内销售低于国Ⅳ标准的普通柴油。2018年1月1日起,全国供应与国Ⅴ标准车用柴油相同硫含量的普通柴油,停止国内销售低于国Ⅴ标准普通柴油。

图1.jpg

点评:根据国务院2013年9月10日印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到2017年,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 μg/m3左右,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PM10)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PM2.5)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实现这一目标不仅需要各个行业的努力,最重要的是对交通领域中汽车尾气排放的控制,而提高汽车排放水平需要必要的技术升级,更需要油品的同步达标。

此次《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方案》的出台可谓是中央部委对油品升级工作痛下决心。早在2011年底,环保部就发布了《关于实施国家第四阶段车用压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这本应该成为商用车排放升级的重要纲领性要求,但却因为油品难以跟进这一重要原因导致排放升级一拖再拖,让原本不容商量的排放升级变成了一场难以收场的拉锯战。

虽然之前北京、上海、南京、珠三角等地已经提前实施了国Ⅳ、国Ⅴ标准,不过这种区域性的排放升级对于全国范围的节能减排效果有限。

根据环保部2013年9月发布的文件,2017年1月1日全国将实施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车辆排放升级已经成为倒逼油品升级的重要动因,在强大的政策压力面前,国内油品生产企业已经无路可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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