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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车险费改将在全国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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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包英男 来源:上海证券报 时间:2016-04-22 00:04

北京深圳厦门三地微调

值得注意的是,记者在对比后发现,在全国推广版方案中,北京、深圳和厦门三地的方案与总体方案略有差异。这主要源于上述三个地区早期就开始了商业车险改革的探索,因此基准费率方案在整体框架与全国一致的基础上,对“NCD系数”和“自主系数”进行了微调。

微调之处体现在北京、厦门的NCD系数在全国基础上向两端延伸与细化。即对低风险客户而言,全国推广版方案中最优惠的一档是“连续3年没有发生 赔款”,相对应的优惠系数是0.6,但在北京和厦门的方案中还增加了连续4年、5年没有发生赔款,相对应的优惠系数分别是0.5、0.4;反之,对高风险 客户而言,在全国版“上年发生5次及以上赔款”的下限基础上,又增加了上年发生6次、7次、8次、9次、10次和10次以上赔款的档级,相对应的惩罚系数 分别为2.15、2.3、2.45、2.6、2.75和3倍。

而深圳地区车险费率改革方案所调整的主要内容,一是放宽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的浮动范围,两个浮动范围均由0.85-1.15放宽到0.75-1.25;二是继续保留沿用深圳地区原有的交通违法系数。

在业内人士看来,车险费率改革向全国铺开,有望实现消费者与保险公司双赢局面,这从试点地区改革成效中可窥一二。

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的数据显示,一方面,改革使消费者普遍获益、投保积极,大多数消费者支付的商业车险保费同比有明显下降,试点地区车险保费增 速在改革后呈逐月上升趋势。截至2015年底,首批6个试点地区商业车险单均保费为3439元,平均为每位车险消费者节省7.70%的保费支出;车险续保 业务中,约77%的消费者保费同比下降,只有约23%的消费者保费同比上升。

另一方面,改革促使保险公司经营水平提升,试点地区车险综合成本率较改革前下降明显。上述数据显示,2015年末,首批6个试点地区车险综合成本率为93.55%,同比下降1.83个百分点,较改革启动前下降2.71个百分点。


(作者:黄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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