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工信部下发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一批)”,其中乘用车车型17款、客车75款、专用车5款,从车企性质上涵盖自主与合资汽车,从车型来看,基本上都是电动车。
此次公布的目录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的配套政策,这也是万部长此前谈到的“新能源层出不穷利好政策”的重点政策之一,与笔者此前撰文四个关心内容:混合动力汽车是否受益、税务差异化征收、新能源汽车自主化率以及低速电动车等方面来看,仅将税务差异化将特斯拉ModelS排除在外,其它暂时没有看到太多的信息。
回顾此前公告内容的条件来看,首批名单涵盖面很小,而具有相应资格车辆未来可能更多,“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中层提到五条资格,即“第一、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第二、使用的动力电池不包括铅酸电池。第三、纯电动续驶里程须符合附件1要求。第四、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目标值相比小于60%;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限值相比小于60%。第五、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符合新能源汽车标准要求。”
它里面谈到了三点:纯电动车、插电(增程)混合动力以及燃料电池等三款车型,目前来看,整个目录来看,体现几个信息:电动车是第一主导方向,客车的受益面最大,就目前来看,对于电动车的利好是非常明显的,同时后续的目录笔者仍然坚持另外两个出发点,在此进行探讨。
三年半的时间能够给新能源汽车喘息之机。
按照目前的购置税的税率,价格高达十数万甚至数十万的新能源汽车,免除购置税并不能被简单忽略,这项购置税的减免,不是像新能源汽车补贴那样,进行所谓的退坡,而是持续了三年多的时间,政策显示“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加入减免两、三万元税款,同时减免三年,这部分成本可以抵消掉大部分电池的费用,这样的情况下,配上此前新能源汽车的补贴,这部分车型接近市场还是非常具有可能性的。
并且2017年之后,接近2020年五百万辆的纯电动计划,这个政策继续执行的可能性很大,至少能达到2020年,这样六年的时间,足够让我们这些汽车制造商拿出足够的产品去接近消费者了,所以,这个政策利好是非常明显的。
目录需贴近市场、激化市场。
就像我们此前谈到的那样,这项政策的关键不是利好不好,而是受益面的问题,谁将受益,或者什么样的技术平台受益,才能够让我们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的顺畅,这些是非常重要的,当然,可能你也感知到了,我要谈的是更贴近市场的混合动力汽车。
(作者:丁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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