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曾钦鸿
12月30日,网友发帖称:车牌为“豫·H3668警”的警车在北京三环辅路洋桥附近逆行。经初步调查,警车逆行情况属实。北京交警部门已依法对该车驾驶民警处以罚款200元扣3分的处罚。网友反映驾车民警有辱骂他人行为,纪检部门已介入调查。孟州市公安局诚恳接受网友监督批评。(12月31日澎湃新闻网)
此事一经报道,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与热议。之所以成为舆论的焦点,这或许与对方是警车不无关系。通常来说,交警对民众开罚单,倒是见多了;但交警对警车开罚单,倒是少见,看似让人啼笑皆非,背后却值得深究。
众所周知,公安、法院、检察院等机关用于执行紧急职务的机动车辆,享有一定的特殊权利,可以不受行驶路线、方向、速度和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的限制。反之,如果不是正在执行紧急职务的机动车辆,则跟普通车辆一样,照样要遵守交通规则。
对于正在执行紧急职务的警车,理应享有道路使用“优先权”,民众应给予理解、支持并配合工作。与此同时,还可以对“优先权”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网友对车牌为“豫·H3668警”的警车在北京三环辅路洋桥附近逆行行为予以举报,值得称赞。每个民众在自觉遵守道路交通规则的同时,要对交通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共同维护好道路的交通秩序。
尽管警车享有道路使用“优先权”,但是不能因此而成为“特权”任意妄为,必须严格遵守“优先权”使用规则,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行。同时,作为警车更要做到严于律己,带头遵守交通规则,才能形成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对非执行紧急职务的“豫·H3668警”警车,在拥挤的北京道路上逆向行驶,知法犯法,不仅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还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这种严重妨碍道路车辆正常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绝不能姑息,要坚决予以严惩。北京交警部门一视同仁,依法对该车驾驶民警处以罚款200元扣3分的处罚,此举有效回应了民众对“特权车”的监督,以及对“特权车”滥用不满的诉求。除此之外,对交通违法行为给予严惩,特别是对“特权车”及时亮剑,更彰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
虽然逆向行驶的警车依法受到了处罚,但事情不能就此“翻篇”,对于驾车民警辱骂他人的行为,更不能放任不管,纪检部门要深挖调查,绝不护短,依法严肃处理,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逆行警车是否存在违规行为?驾车民警是否存在“特权”思想、辱骂他人行为?民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心里有掂量的一杆秤。要做到让人民群众满意,除了要加强对警车的规范化使用管理,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还要加强民警的教育管理工作,每个民警要以人民警察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能有 “特权”思想,要敬畏权力、秉公用权、为民用权。只有这样,才能让群众信服、得到群众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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