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咸阳市发改委了解到,咸阳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服务费标准已经出台。据了解,充换电设施经营企业向新能源汽车用户收取的充换电费用由电费和充换电服务费两部分构成。充换电服务费(不含电费)按充换电电量收取,对公交车和乘用车实行差别价格,其中,公交车充换电服务费上限标准为0.35元每千瓦时,乘用车充换电服务费上限标准为0.38元每千瓦时,鼓励充换电设施经营企业对用户实行优惠政策,允许在此标准基础上适当下浮,此标准自今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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