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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驾驶未年检“烂车”上路 险些停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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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zhuqingfeng 来源:大渝网 时间:2016-10-20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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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渝北区交巡警消息:作为驾驶员,都清楚驾驶证要按时审验、车辆要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但是,渝北区王家镇大屋村的居民刘某却稀里糊涂,不知道自己爱车还要按时审证、审车,昨日,在民警的处罚和教育下,他终于做一回“明白人”。

10月16日下午15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保税港区大队民警正在辖区沙草路开展安全检查工作。这时,一辆面包车驶来。民警在远处就可以看到该车前保险杠歪歪斜斜,引擎盖上面足有一块30厘米长、20厘米宽的区域油漆早已脱落,锈迹斑斑。民警拦下了该车,发现该车几乎“体无完肤”,左右前后车门、尾箱上面多处也是伤痕累累,甚至后尾灯都已彻底损坏。

民警示意驾驶员将车停在旁边一条支路上。当驾驶员自认为停好车后,准备从车上下来,不料,他左脚刚刚着地,车子突然后溜,他身子悬在车上,只能被车“悬着”溜滑,吓得他大喊大叫,民警反应敏捷,迅速从后面抵住车子后滑,同时,让驾驶员赶紧上车挂好停车档和拉好手刹,终于停稳了,大家惊出了一身冷汗。

经检查,该车已经有超过两年时间没有进行安全技术检验,驾驶员的驾驶证也因为超过一年未换证被注销。民警对驾驶员刘某进行了询问。

驾驶员刘某是安徽人,来重庆后一直忙着做生意,对其他事情一概不关心。2015年10月,他的驾驶证到期后应该换证了,但他忘得一干二净。自己的面包车几乎都在厂里面跑,不上道路行驶,所以,他也没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事发当天,他驾驶面包车送垃圾到离厂几百米的垃圾站,心存侥幸地认为不会被查获。结果还是被交巡警发现了。

民警告知刘某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在民警的教育下,刘某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明白了车辆要“年检”,驾驶证也要审验。

因“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他被依法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因“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民警对刘某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保险费的二倍进行了罚款;因“逾期不参加审验”他被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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